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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视点!昆明市五华区:全时段“一站式”解纷促和谐

商道 来源:云南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5-15 16:25:01

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开展以来,昆明市加快推进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,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,力争实现办事“只进一道门”“一站式受理”的工作模式。

昆明市五华区积极推进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,整合全区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信息系统,拓展调解队伍力量,努力实现中心一体化、队伍多元化、调解专业化、调处智能化、服务便捷化,持续深化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。截至2023年3月,五华区10个街道级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均已建设完成,形成了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调解体系。

“线下+线上” 搭建“一站式”调解平台


【资料图】

2021年11月,五华区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,建成区级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解中心,设有服务接待大厅、受理窗口、调解室、功能室等,配备1名分管领导、1名责任人、4名工作人员、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7名兼职人民调解员,承担中心日常运作、管理及调解咨询工作,为方便群众进行现场矛盾纠纷调处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。

走进接待大厅,驻点律师在服务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中心各服务台采用“首问首办”制,基于群众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分流至公证、法律援助和调解等服务台。目前,公证员、律师及其他专职人员均已入驻中心,服务内容涵盖了基层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职能,可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。

与此同时,中心“线上”调处平台可实现“全时段”解纷。群众通过云南法网“12348”、一部手机办事通、微信城市服务小程序等,可直接反映诉求,提交线上调解申请,并及时查看调解进程和结果反馈。

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后台演示,群众诉求显示为“未审核”“待办理”“已处理”“已拒绝”等4种状态。按照工作要求,工作人员需要在3天内处理“未审核”事件,申请受理后进入“待办理”栏目,工作人员将申请分发至街道办事处及其他职能部门,调解完成后由街道上传调解结果与办理情况后变为“已处理”。此外,针对异地群众提交申请、不适宜开展人民调解等情况,区级中心需要电话回访当事人说明情况,并告知群众处理途径。群众诉求“事事有回应,时时有回音”。

实体中心和网络体系的同步建设,确保受理、流转、调处、反馈线上线下同频运行。中心投用以来,共调解案件330起(办理网上案件80件),涉及金额1574万元,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1082起、网上咨询17818件,办理法律援助2558起。

强化主体担当 压实“精细化”治理责任

规范治理,制度先行。五华区成立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领导小组,由五华区委政法委、区委社工委、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、市公安局五华分局、区民政局、区财政局、区信访局、区司法局担任责任单位,明确各部门建设责任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。层层压实责任,形成了由“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,区级各责任部门依责履职”的工作格局。

2022年1月,章某、龚某、徐某到区级中心进行法律咨询。据悉,2017年6月,杨某某以昆明某工程公司的名义承接了一小区绿化施工项目,之后陆续雇佣章某、龚某和徐某三人从事绿化养护工作。但从2017年至2020年,杨某某并未向三人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累计拖欠工资合计10余万元,三人多次找杨某某协商均未果,遂至五华区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寻求帮助。

五华区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联合区人社局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,指派仲裁员和调解员组成“1+1”调解小组,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在调解过程中,仲裁员深刻阐释《劳动合同法》和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中的相关规定,对用工方杨某某进行劝解疏导,提出合理建议。经过近4个小时的劝解,双方达成和解,章某等三人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。

同时,五华区成立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攻坚工作组,由区委政法委、区司法局、区信访局和网格中心组成督查组,不定时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工作,并及时通报建设情况,有效推动调解中心建设步伐。

汇聚社会力量 打造“多元化”解决模式

坚持社会参与,构建调解主体多元。区级中心整合全区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信息系统,将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、其他社会组织等平台进行融合,确保矛盾纠纷“一窗受理、一站办理”。

为弥合人民调解专业性欠缺问题,区级中心引入律师、公证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。2023年2月,由区级中心牵头,上海段和段(昆明)、云南弘同等5家律师事务所共同成立的五华区律合律师调解服务中心正式运行。自成立以来,五华区律合律师调解服务中心在医疗纠纷、劳动人事争议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为群众提供了更专业的法律服务、更多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。

五华区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还设立了公正调解室,长期派驻1名公证员驻点服务,参与纠纷调处、公证事项咨询等工作。截至目前,公证调解室共参与化解矛盾30余起,为群众办理公证事项19起。

今年3月,罗女士、张先生因房屋租赁产生合同纠纷。罗女士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,要求张先生立即腾还房屋,并赔付房屋修理费用20余万元;张先生对其中几项款项有重大异议,双方分歧较大。

五华区律和律师调解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员和律师说法、说理、说情,对争议事项进行逐项调解。经过1天的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由张先生赔偿周女士15万元。为确保协议的顺利执行,五华区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全员参与调解,并在调解协议达成后,办理了赋强公证。

自五华区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成以来,五华区各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动通过人民调解调处化解民间纠纷19593件,通过行政调解化解民事纠纷76200件(含治安调解、行政复议等),通过司法调解结案或车撤诉1249件。

下一步,更多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将入驻五华区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解中心,统筹调解资源,为群众提供更为丰富的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调解服务,综合运用调解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手段进行调解,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综合机制

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 供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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